
特區政府在陸路交通綠色轉型上已取得一定成果,但海上運輸的減排工作,卻顯得相對滯後。隨着全球對低碳航運的要求日益嚴格,特區政府必須進一步正視港口減排的需求,而填補岸電的空白,更是迫在眉睫。
所謂「岸電」(Onshore Power Supply),是指遠洋郵輪及大型商船在靠岸停泊時,能直接地接駁陸上的供電系統,透過「插電」取代傳統的「燒油發電」,繼而從源頭切斷船舶靠泊期間的引擎燃油排放。雖然現代遠洋船與郵輪多已具備「插電受電」的功能,但正如筆者早前在立法會的質詢指出,香港的郵輪及貨櫃碼頭至今仍未裝設任何岸電基礎設施。
使用岸電,是全球航運業的大勢所趨。國際海事組織(IMO)的「碳強度指標(CII)」已強制實施且逐年收緊,遠洋船隻靠泊時若無法接駁岸電,不利改善其碳強度(carbon intensity)表現及應對日益嚴格的合規要求。歐盟已立法規定自2030年起,大型貨櫃船及郵輪在主要港口停泊超過兩小時,必須強制使用岸電。荷蘭阿姆斯特丹、德國漢堡等國際港口城市,更紛紛出台2025至2027年不等的強制使用岸電的時間表。國家也正積極推動綠色港口轉型,上海、廣州、深圳等主要郵輪母港,近年更已全面配備岸電基礎設施。在綠色轉型的大勢下,香港若繼續裹足不前,勢必危及自身的國際航運和郵輪樞紐地位。
設置岸電,涉及供電網絡的調整與碼頭空間的調配,是引入岸電要處理的技術因素。惟啟德郵輪碼頭在啟用之初,早已預留足夠空間設置岸電,電力網絡和供應亦足以應付。《香港旅遊業發展藍圖2.0》亦列明要打造「綠色郵輪港」,從社會效益來看,郵輪碼頭周邊民居稠密,引進岸電受惠者眾。為何最具條件、萬事俱備的啟德郵輪碼頭,其岸電配置至今仍遲遲未能落地?
政府解釋,使用岸電只是眾多減排方案之一,減排效益亦取決於當地發電的燃料組合。即使有岸電選項,郵輪公司也可基於成本效益或技術考慮,選擇使用其他綠色燃料。不過,當局亦沒有把大門完全關上,表示正在研究在兼顧成本效益的前提下,考慮是否在啟德郵輪碼頭設置岸電。說到底,符合成本效益是當局的首要考慮。
政府目前評估,每組岸電設施造價接近3億元,涉及一定的公共資源投入,並憂慮香港電費若缺乏競爭力,會令郵輪公司對轉用岸電卻步,項目便不能持續。從市場實務來看,在2024至2026年計劃或曾經訪港的郵輪中,高達89%已具備使用岸電的條件。國際航運業正面對的減排與合規壓力,在選擇使用岸電上,不會單純從成本考慮,也須兼顧ESG上的表現。據筆者了解,許多郵輪公司為達到國際減排標準、避免碳強度評級惡化,願意承擔付出較燒油更高昂的電價。至於全面轉用其他綠色船用新能源,其燃料成本不比岸電低,對多數現役郵輪而言亦非短期內最具效益的選項。
另外,政府已在將軍澳第132區預留約5.6公頃土地,興建策略性電力設施,用於接收內地零碳能源和推動香港低碳轉型,以達到2035年前提高零碳能源在發電燃料組合中的比例至約六至七成。此舉既能穩定未來電費,也意味着屆時香港將擁有充裕的綠電,令使用岸電的減排作用更加顯著。
對全球頂尖的郵輪船隊而言,岸電不再是可有可無的副選項,而是標配的硬件設施,亦是落實企業減碳承諾的必要條件。作為亞太郵輪樞紐,岸電這片留白,不容留得太久。